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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区域间产业转移与升级的路径研究——对“雁阵模式”的再探讨
发布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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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促进我国顺利实现产业转移和升级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客观存在的经济发展差异,使得“雁阵模式”被认为可以用来指导中国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实践。本文通过分析“雁阵模式”的理论实质、局限性以及中国目前产业转移和升级面临的困境,说明“雁阵模式”理论不适用于指导中国区域内产业转移的原因。也指出在全球价值链深度变革之际,我国应该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由依赖全球价值链转向夯实国内价值链;地区间的产业转移与升级路径也应该与新技术、服务业升级、城市群发展、扩大内需相结合,建立差异化的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发展格局雁阵模式区域分工产业体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的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16AJY011)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IQTE2021-07)

 

引言

“雁阵模式”(Flying Geese Model)是描述二战后东亚地区不同经济体之间产业转移、产业升级形式和特征的理论,对后发经济体产业升级路径选择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有较大差异,地区间要素禀赋和成本不同,使得很多学者认为“雁阵模式”可以用来指导我国区域间的产业转移。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学者提出“大国雁阵模型”,认为中西部地区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比较优势,中国可以实现“雁阵模式”型的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会被大规模转移到相邻国家[1]。然而,近年来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实践并不顺利;同时以纺织、服装业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加速向东南亚地区转移,我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比较优势被进一步削弱[2]。特别在“中美贸易战”及“新冠肺炎”影响下,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某些产业“对外转移快、对内转移慢”成为影响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的不利因素之一。作为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重要产业转移和升级的理论和实践范式,“雁阵模式”型的产业演进路径是否适用于中国中西部地区是亟待回答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从全球价值链角度来看,以FDI为主要推动力、以出口导向政策为配套政策的传统“雁阵模式”型产业转移,自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出现了新的趋势:伴随世界商品贸易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全球价值链扩张停滞;新技术使得后发经济体参与全球价值链的难度增加[3];制造业价值链呈现缩短趋势[4];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向发达国家回流。同时地区间的分工态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东亚地区从传统的由日本作为“头雁”的“雁阵式”产业体系,演变为以中国为主要供需价值链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式产业体系[5],中国在地区间的作用愈发凸显;并且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作为工业门类最为齐全的国家,中国有希望也有能力成为全球价值链的重要枢纽。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国产业结构转型的需求愈发迫切。如何通过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区域分工、深化区域合作、夯实国内价值链,不仅是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的理论问题,也是中国主动应对国际分工体系变化的时代回应。

本文从“雁阵模式”的理论内涵和实质入手,分析了“雁阵模式”的适用条件和局限性,以此说明传统的“雁阵模式”型的产业转移与升级理论不适用于中国的原因;并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提出中国地区间的产业转移与升级路径应该与新技术、服务业升级、城市群发展、扩大内需相结合,以此为中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方向提供较为合理的政策路径。

一、“雁阵模式”的理论渊源及局限性

(一)“雁阵模式”的理论框架

“雁阵模式”最先由日本经济学者赤松要(Kaname Akamatsu)提出,在其1962年发表的文章中,首先使用了“Wild-Geese-Flying Pattern”的英文名称描述了工业革命之后亚洲各经济体,尤其是日本如何发展经济的历程[6]。他将日本明治维新之后依托西方资本和出口导向型政策的发展过程总结为:外来资本进入—自然经济崩溃—依托外国资本发展工业经济—工业经济体系逐步完备(按照初等品、生活用品、加工制造品生产和出口等顺序来进行)。待到日本成为东亚地区的发达经济体后,日本随即扮演了当年西欧国家的角色,将资本品以FDI的形式投入到东亚其他欠发达地区。赤松要将这些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按照出口产品复杂度排序,出口资本品的即为“头雁”,其他国家跟随其后形成一个倒“V”型的形式,即我们熟知的“雁阵模式”。在该理论中,处于“雁阵模式”梯队中的成员的出口产品、工业体系所处阶段,与投资国、主要是“头雁”的需求相关:投资国需要被投资国出口初等资源,则会就初等资源产业进行投资;同理,投资国需要被投资国出口生活用品,则会对生活用品行业进行投资。

小岛清(Kiyoshi Kojima)认为赤松要的理论只描述了产业升级中的两个过程:产业的升级过程——进口、生产、出口;产业体系的逐步完备——初等品、消费品、资本品。他认为还有一个重要的过程,即按照国内生产要素情况有选择地进行产业升级。在此基础上,小岛清总结了“雁阵模式”的三大理论基石:(1)有选择的多样化产业升级路径(diversification and rationalization of industries);(2)以FDI为支撑的出口导向政策(pro-trade-oriented FDI);(3)经协商的专业化分工(agreed specialization[7]。在小岛清的理论框架下,技术进步、规模经济、“干中学”、产业内产品周期等均可以促进多样化产业升级路径,使得后发国家的工业体系从无到有,一个产业的产品从单一到丰富;在FDI和出口导向政策支持下,为了维持雁阵体系的运转,具备同样产品生产能力的国家应该协商生产何种产品,尽量避免贸易竞争。在比较优势所产生的经营率差异和成本差异下,“头雁”国家应该顺贸易导向型投资,选择本国具有比较劣势但是在东道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投资;通过投资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吸收欠发达地区出口的产品,以此完成资本、产品的循环。小岛清不仅对“雁阵模式”做了继承和发扬,还强调了“头雁”政府的能力和区域产业协调机制的作用,认为日本应该主导建立一个区域化的经济合作组织。从实践结果来看,小岛清的理论颇为成功,不仅指导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日本企业对外投资实践,还将贸易立国、FDI的重要性传播到了其他东亚地区,客观上带动了“亚洲四小龙”的腾飞。

(二)“雁阵模式”的理论局限性

以日本、“亚洲四小龙”“亚洲四小虎”为代表的东亚经济体的高速增长奇迹,是支持“雁阵模式”的最为重要的实践动力。然而,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者一直对“东亚奇迹”持怀疑态度,有学者通过实证检验东亚经济体的增长来源,认为东亚地区的高速增长仍然主要来自资本和要素投入,源自技术进步的贡献不大[8][9]。21世纪初期欧盟扩大化促进了对“雁阵模式”的理论探讨,让更多学者认识到了该理论的不足之处,欧洲的一些学者采用“雁阵模式”分析新加入成员国的产业升级状况,肯定了FDI对欧盟新兴成员国产业升级的部分作用,但同时认为“雁阵模式”对于处于较高技术阶段的产业升级模式解释力不足[10]。总的来看,“雁阵模式”的理论基础决定了其适用条件只能作用于一定范围,如果不能明确其适用条件,则会夸大“雁阵模式”的作用。

1.比较优势与技术进步的相关性

“雁阵模式”本身的理论基础来看,其理论框架还是建立在新古典的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之上。作为国际贸易中一个久远的理论和概念,比较优势可以证明国际贸易给参与国带来的整体福利改善,但是并不能解释清楚地区间产业升级、转移的原因。并且一些比较优势的来源是内生性的,如果缺乏对内生微观机制的探讨,则难以用比较优势理论解释现实经济。小岛清意识到了比较优势可以内生培养的问题,强调了企业家精神和人力资本的重要性[7];也提到了专业化分工可以强化、培育出新的促进产业升级的优势[11]。从某种意义上说,“雁阵模式”所隐含的增长模式是斯密式的增长,即分工、资本积累、人力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雁阵模式”没有将以上任何一个微观机制加以深入研究并内生化,仅说明了专业化分工可以降低商品价格的机制。正是由于缺乏内生动力的比较优势本身难以解释产业升级的原因,“雁阵模式”十分强调政府在产业政策、贸易政策选择中的作用,但这又不符合斯密式增长所需的完全竞争市场的要求,也与其推崇的贸易开放、最终建立区域化的自由贸易区的政策诉求相悖,因此缺乏微观动力机制的“雁阵模式”对经济实践的解释力不足。

此外,比较优势理论在指导技术赶超时也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根本在于比较优势是自然禀赋、技术发展等因素引致的结果,而非促进产业升级的原因。近年来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产品空间理论,对后发经济体的产业升级路径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技术路径。但产品空间理论作为基于现有技术的理论,仅仅给出了后发经济体与前沿国家在现有出口品结构中的差距,既没有考虑到技术水平的动态变化现实,还模糊了技术演进的过程。技术作为经济增长和竞争优势的最终动力,其优势的获得和演进并不是线性的;在工业化初期,后发经济体由于具备“后发优势”,可以在短期内快速模仿先进技术,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当增长到一定程度时,技术进步的缺失使得经济体出现了比较优势“断档”,止步于“中等收入陷阱”,难以跃升为发达国家[12]。有学者将后发国家的产业升级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外国指导下发展简单制造业;第二阶段,支柱产业发展,靠进口、许可证、FDI等手段获得技术转让;第三阶段,国内企业掌握了技术和管理能力生产高质量的产品;第四阶段,国内企业转向创新和产品设计。其中“中等收入陷阱”就存在于由第二阶段跃升到第三阶段中[13]。从发展经验来看,“雁阵模式”在第一、第二阶段较为容易促进产业升级,可以通过外商投资等多种途径使后发经济体获得经济起步,但此后的内生技术积累机制,是难以仅依靠FDI等外生形式获得的。

2.外商直接投资与政府的作用

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要模式的出口导向政策是“雁阵模式”中最为明确、容易操作的政策框架。通过FDI的方式让后发经济体快速获得先进经济体淘汰的技术,以此引致的经济增长不仅体现在东亚地区的落后经济体中,在其他地区的实证研究中也得到了印证。欧洲学者对FDI与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和立陶宛8个处于转型经济体的中欧国家的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FDI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增长尤其是制造业的产出效率有显著的解释力[14]。但相关研究也表明,FDI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在低技术阶段较为明显,在中、高技术阶段则不明显;并且FDI对东道国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与当地人力资本水平、基础设施水平等密切相关,必须达到一定门槛水平才有助于FDI的技术溢出[15][16]。按照巴格瓦蒂假说,FDI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与该经济体选择的贸易政策相关,在出口导向型国家中,FDI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会发挥得更为充分[17][18]。以巴格瓦蒂、克鲁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与扭曲资源和要素禀赋的进口替代策略相比,出口导向政策更为中性,寻租空间也较小,同时可以创造一个较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口企业也更能实现规模经济[19]。在小岛清的论述中,以FDI为代表的外向型政策,也隐含着可以促使后发经济体改善贸易环境、投资环境,优化市场结构,这会使得后发经济体的经济政策趋同,最终形成一个区域内的开放经济组织。同时这也成为西方学术界对“东亚奇迹”质疑的原因之二,即政府的作用到底有多少?产业政策的重要性有多少?政府应该在何种时刻选择“正确”的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升级?这些问题直到现在都未能得到统一结论。

在实践中,以FDI为主要手段的出口导向型政策有较强的适用条件,对内需要政府有极强的审时度势的能力,对外需要稳定、良好预期的国际贸易体系和能够促进产品升级的市场需求。对内来看,“雁阵模式”意味着政府的选择对产业升级有重要的影响,政府产业发展方向选择失误则会影响未来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从政府正确的政策选择来看,包括日本、韩国等成功的发达经济体在赶超阶段,都曾在新兴产业发展初期提供了偏离比较优势的产业保护政策,虽然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但最终取得了成功。当然也存在失败的案例,日本政府就在第五代计算机工程、模拟高清晰度电视两大项目决策失败,不仅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还错失了在信息产业重要领域的布局。在“雁阵模式”中,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演进是线性、水到渠成的,没有反映出后发经济体为了产业结构升级所付出的努力和可能面临的风险。“雁阵模式”强调一个稳定、开放的外部贸易环境,特别是对采取出口导向型政策的经济体来说,主要贸易市场的开放政策是其产业转移和升级不可或缺的因素。例如韩国在二战后的经济起飞期就从美国、日本得到过产业方面的援助和市场,才能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日本在高科技领域则因为美国的打压、限制丧失了抢占很多领域制高点的机会:自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针对日本的高新技术发展进行全方位的打压;尤其针对日本的半导体领域,美国和日本还专门签署了《美日半导体协定》,导致日本半导体行业市场份额锐减,间接提升了韩国在此行业的竞争力。因此,FDI与政府的作用并不一定会带来稳定的产业升级,还需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

3.专业化分工与市场规模

“雁阵模式”中提到的第三点为经协商的专业化分工,这也是维持以日本为“头雁”的东亚“雁阵”体系较为稳定的深层原因。小岛清在论述这一点时,认为为了避免产业升级到相同阶段的经济体激烈竞争,可以协商化生产同技术水平但不同的产品,这样保证整个体系稳定。这一假定在各参与经济体规模差距不大且有一定的技术代差时才可以适用,当有体量巨大的经济体参与进来或技术代差缩小,这一假定的适用条件就会被打破。以20世纪80年代为例,1980年,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15到64岁的人口数分别为7883万人、2364万人、164.7万人和346.1万人,劳动力人口差异并不是很大,并且日本在劳动力规模上还具有优势。而当中国、印度、中东欧等人口大国/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前后加入世界生产体系后,不仅极大地扩展了地区内的劳动力规模,还加剧了市场竞争[13]。原本小体量的后发经济体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印度等人口大国中可以被全部生产,大规模生产可以将分工更加深化,相互关联的企业形成的集群也可充分发挥集聚的正外部性,不仅能充分发挥深化分工、“干中学”带来的技术进步的溢出效应,还可以在短期内形成围绕这些经济体为中心的区域生产体系。中国即利用了劳动力市场规模大的优势,迅速建立了齐全的产业门类和联系紧密的生产网络,这不仅对冲了部分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压力,也加快了中国向全球价值链上游攀升的速度。从技术代差的假定来看,小岛清的论断则更理想化。从产品空间理论可知,处于价值链上游的产品数量不多,有能力制造的国家更少,针对中高端产品的市场竞争也非常激烈,美国、日本、韩国在20世纪代针对半导体芯片市场的争夺就可见端倪。虽然日本也希望借由技术优势、消费市场优势逐步建立起以日本为中心的区域生产体系,但由于产业转移造成的“空心化”问题以及中国生产体系的完善,东亚地区的生产体系已经不再是“雁阵模式”中原本的样子。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东亚地区的腾飞中发挥了“头雁”的作用,正是由于西方国家对东亚地区的产业转移,才促使日本等东亚经济体走上了经济腾飞的道路。就理论本身而言,“雁阵模式”缺乏对产业升级的微观机制、外部政策环境以及政府政策有限性的探究,不仅无法解释为何只有少部分后发经济体可以通过FDI和分工迅速实现产业发展和升级,大部分后发经济体则陷入了产业发展的“低端锁定”中,更无法对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现状做出前瞻性的政策指导。东亚地区在“雁阵模式”的实施中,某些国家为了获取汇率、贷款便利,设置的金融体制不完善,更容易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亚洲金融危机”即暴露了该模式的弊端,也宣布以日本作为“头雁”的亚洲区域合作模式的失败。

二、“雁阵模式”与中国产业转移与升级的困境

2010年前后,中国东部地区“用工荒”问题爆发,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未来发展问题开始进入研究人员的视线。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要素成本、经营生产效率差异使得一些研究人员认为“雁阵模式”可以适用于中国。在传统的“雁阵模式”中,后发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之间的劳动力是不能自由流动的,参与方的劳动力水平是不变量,可发展的产业规模和种类严格受到劳动力规模的限制。而在中国,虽然有户籍制度的约束,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就有各地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进入东部沿海地区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工作,促进了当地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加之东部沿海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海运价格更为低廉,产业发展带动了人均收入的提升,更加促进了劳动力的流入。巨大的人口规模使得东部沿海可以长时间的保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规模经济又为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了深化分工的机会,使得东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和升级不仅受益于FDI,也受益于“干中学”和深化分工带来的技术进步。从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要素结构和比较优势产业来看,东部地区经历了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升级,符合“雁阵模式”所提到的产业升级路径,与“雁阵模式”不同之处在于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更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20]。有研究者从区域间投入产出表的角度对区域间的产业转移进行了定量测度,结果表明,1997—2007年间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并不明显,反而在消费和出口带动下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尤其是电子制造业有向东部地区转移的现象[21]。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中国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正是承接发达国家加工阶段的结果。如果东部地区无法向价值链的高端攀升,则中西部地区就无法依靠要素禀赋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地区间的差距也会愈发拉大[22]。

从产业转移的微观机制来看,异质性企业和异质性生产要素的流动会影响产业的空间分布,形成产业集聚区。在集聚力和扩散力的作用下,会出现生产要素向某地区集中—分散的现象。其中规模报酬递增、外部性、产品多样性、接近消费市场、基础设施较好等会产生向心力,而对异质性偏好、劳动力成本提升、竞争加剧等会产生离心力,在向心力和离心力的作用下,产业在地区间不断调整布局。某些地区因没有顺利完成产业升级,在产业扩散之后成为了经济增长的停滞地区,例如美国的“铁锈带”。而某些地区由于顺利完成了产业升级,则会在某些产业分散后重新集聚发展新的产业,例如上海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纺织、化工产业进行跨地区转移,并着手布局金融、商贸、汽车产业等[23],现在又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力。作为一些增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国内劳动力成本攀升的情况下,向外转移是必然趋势;对于一些增加值较高的行业,成本上涨并不会直接影响它们大范围的产业转移,而是选择在既有的集聚空间范围内降低生产成本,从中心转向生产网络仍然覆盖的外围地区。Forslid&Okubo在Baldwin&Okubo的模型上做了改动,得出了留在中心的企业具有中等的生产率,而高和低生产率的企业将迁到外围地区的结论[24][25]。日本的研究者则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日本制造业企业的选址情况,发现更有效率的企业更愿意将企业选址于外围地区,以享受低成本的土地、工资等要素[26]。这个理论也较为符合目前中国产业转移的一些动向,例如华为2018年将制造工厂从深圳迁到东莞。与深圳相比,东莞土地价格较低、生活成本较低,适合制造业的发展;但华为同样没有将工厂迁到中西部省份,原因在于广东省内已形成电子信息产业生产配套的产业链,加之广东的区位优势、服务业发达,这些综合因素决定了有较高利润率的企业搬迁并不一定会首选中西部地区。

由于中国目前的出口产品大多位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但有一些中高端产品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因此中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位置决定了目前的产业分布和转移特征:以生产服装、鞋帽等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受成本上涨的影响最大,不断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规模不大;以信息通信产业为代表的中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受成本上涨的影响没有那么敏感,在国家、省份内部转移,主要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以高端装备为代表的高技术密集型行业,受成本上涨影响最小,东中西部都有其集聚区。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实践均表明,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方面确实面临着很多困境,这也说明传统“雁阵模式”在解释中国产业转移方面存在不足。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与促进中国区域间产业转移与升级的政策路径

20世纪80年代由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生产体系成为“全球化”重要的推动力,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通过FDI等形式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技术、管理经验,使得发展中国家可以快速融入世界生产体系,促进其技术进步[27]。中国受惠于这场“全球价值链革命”,特别是中国东部地区通过加入GVC发展了制造业,不断强化在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能力,也由此拉开了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22]。在全球价值链深度调整之际,中国“两头在外”嵌入价值链的模式不仅造成现阶段制造业升级困难、地区差距拉大,在“逆全球化”的威胁下,还容易导致被某些发达国家“断链”、“断供”的风险。“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这也意味着中国应从被动嵌入全球价值链,转向主动夯实国内价值链。面对全球价值链不断调整以及新技术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发展需要结合国内价值链培育的角度进行重新规划。新技术、大市场、大而全的生产体系、不断增加的中产阶层消费群体等均是中国国内价值链升级转型的重要支撑,建立差异化的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是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和手段。为此,中国区域间产业转移与升级的路径需要从提高创新能力、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协调区域间产业分工入手进行供给侧改革;同时也需要从需求管理的角度扩大内需,促进居民消费,利用国内大市场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一)培育新技术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技术是决定一国是否能够顺利完成产业升级的最终力量。已有的研究表明,FDI可以对后发国家产生示范效应、竞争效应、产业关联效应等,有一定程度的技术溢出[28],我国的对外开放即受益于FDI的技术溢出[29];但随着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贸易带来的技术溢出具有“天花板效应”[30]。因此,为了达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我国必须依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获取前沿技术。虽然新科技革命尚未全面到来,但新技术的发展已经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加速了全球价值链深度调整,全球分工体系也在重构之中。特别是数字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现有的产业布局。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回流发达国家成为了可能,也可能促进产业在区域间分散,对欠发达地区产业升级、开展工业化提供了机遇。这也将改变中国现有的产业格局;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数字化转型可以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部分压力,延缓部分产业从东部地区转移出去;对中西部地区而言,新技术也可以促进对关联性要求不高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扩散,对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提供了便利。新技术的出现也为培育产业关联性高、经济带动性强的新兴产业提供了可能性,中西部地区也可以凭借传统产业升级、发展“飞地经济”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溢出,主动搭建产业网络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溢出[31]。

为此,区域间需要建立起协调有序的技术转移、升级体制,在此基础上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协作关系,秉承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新技术、新产业在区域间的合理布局。东部地区拥有技术、人才、资源的天然优势,在新技术研发与增强自主创新方面理应承担区域间合作的“头雁”地位,优先发展技术难度大、战略性高、经济带动性强的新技术、共性技术,着力开发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率先实现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中西部地区应该在已有的产业园区基础上,主动对接东部地区较为成熟的高端产业园区,以“飞地经济”或合作园区的模式引进先进地区的园区管理经验和人才;同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搭建产学研转换平台,鼓励区域间人员在企业、高校中的双向流动,将企业的需求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产业的发展动向,率先从数据中心、实验室、仓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出发涉足新兴产业,协助东部地区新兴产业布局和升级,并以此形成自身的优势产业。

(二)发展高端服务业与提供区域均等的公共服务

除了重视新技术的作用外,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使得服务业发展升级尤为重要。一直以来,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被认为是一个国家产业升级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成为很多地区衡量产业升级的重要指标。但服务业比重过高产生的鲍莫尔成本病也难以得到缓解,伴随发达国家制造业“空心化”现象愈发严重,严重削弱了其经济增长的后劲。我国的研究者发现,过早的“去工业化”会加大欠发达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32];若仅发展依靠初级生产要素驱动的大规模化的服务业,更会加剧成本病的威胁。除了生产性服务业具有区域差距外,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在公共服务方面也存在差距;据学者测算,2008年之后地区内公共服务不均等程度降低,但地区间公共服务的不均等程度提高[33]。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也阻碍了中西部地区产业升级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

因此,未来服务业的发展,首先,要借助技术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发展高端服务业,并且要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协同发展。东中西部地区均应该利用数字化转型、新基建的契机打通产业间、行业间的数字化连接,借助云技术将生产数据转化为生产资产。中西部地区应该优先培养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数字创意等需要新基建的产业,这些产业不仅可以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助力,还可以缩小与东部地区在新产业的差距;而后再培养科技金融、法律服务业等需要成熟市场的高端服务业。第二,中西部省份还需要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建机遇,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的供给差距。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飞地”园区的同时,吸收发达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升级优化欠发达地区的管理模式,在资源与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方面深化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向欠发达地区的输出,改善欠发达地区的营商环境。

(三)依托城市群建设构建区域产业分工协同体系

“十四五”规划按照不同区域的发展特色以及城市的邻近性划分了34个都市圈、19个城市群,以城市群为抓手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区域间协调融合。中国未来的区域间产业体系构建也必须以城市群建设为核心,在此基础上构建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区域间产业协调发展体系。从现有的城市群构建来看,部分城市群存在中心城市占有要素过多、城市群内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相邻城市产业同质化严重、产业园区竞争激烈的现象。这都需要从产业协同发展的角度对区域内的产业分工进行优化。

欠发达地区的城市群首先应该以中心城市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培育为主,优先发展中心城市的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再向周边城市发展相关产业的上下游配套产业。在区域内产业发展的政策供给上,需要提供体现区域发展特点的区域一体化政策,实现城市群内公共基础设施、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均等化供给;统一城市群内要素市场、商品市场,促进各要素在城市群内的合理流动,通过区域内差异化的产业布局安排避免城市群内产业、企业的恶性竞争[34]。此外,城市群之间也需要加强多层次、跨区域的合作。以长江经济带城市群为例,在已批复的国家级10个城市群中,就包含了涉及长江上中下游的3个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以上海、江苏、浙江的城市为主要组成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群,也是经济发展差异最小的区域。2019年国家出台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即要求长三角地区协同构建创新共同体和增长极,带动华东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了弥合区域内的发展差距,江苏省出台了“南北挂钩合作”、浙江省出台了“山海协作工程”,通过建设合作园区、产业平台的形式促进省内欠发达地区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获得创新资源[35]。长三角的区域内整合经验为其他城市群优化区域分工、产业有序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同时也对下一阶段不同省、市间的行政资源整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协调省市间的行政资源、财税资源分配,激励区域间园区合作,促进要素的流动与资源共享。

(四)以民众消费升级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除了在供给侧消除区域间产业转移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外,还需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消费以收入为基础,居民收入与产业发展具有内生性,一直以来,东部沿海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居民收入也较高。与之相比,中西部地区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异成为影响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障碍。以北京市、上海市和甘肃省的统计数据对比为例,2019年,北京、上海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甘肃的3.54倍和3.63倍;同期三地城乡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分别为2.55倍、2.22倍和3.36倍,即欠发达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大于东部地区。除了地区间、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外,随着人均GDP的提升,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端也在升级,对定制化、个性化的产品需求开始显现,而现有的供应体系还难以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在缩小收入差距、满足升级的需求的压力下,我国区域间产业发展面临着提供高质量产品与促进地区间产业协调的双重任务。因此地区间产业升级和转移的规划,也必须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提升与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相结合,借助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消费、培育新兴产业消费。

从提升农村地区消费潜力来看,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中西部地区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提供了较好的参照路径,根据学者测算,以“淘宝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产业对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增收的促进效应大于东部地区,也带动了相关物流业、生活服务业、制造业的发展[36]。随着“新基建”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正在积极开展电子信息、智能交通等新产业的布局,这些举措不仅会优化当地产业结构、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工资水平,也会提供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中西部地区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购买电子产品、智能产品等。从全国范围看,国产品牌、国产产品的声誉和质量建设是提升内需的重点,各级政府需要让企业转变发展意识,对标外资品牌的标准,提升“国货”的供给质量,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利用新的数字技术为产品进行定制化服务,设计符合中国人消费习惯的产品。最重要的是,通过多种财政、税收手段,外加医疗、教育改革等民生手段,降低约束居民的消费束缚、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特别需要引导对房地产价格的合理预期,降低房地产对居民消费的不利影响。

四、结论

“雁阵模式”的成功主要受益于第三次工业革命之后国际产业格局的变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新技术、新产业的产生促使西方发达国家将传统产业转移到了欠发达地区,东亚经济体的政府审时度势,采取了恰当的政策融入了西方国家的生产体系,开启了经济发展之路。虽然该模式在经济政策上为其他后发经济体贡献了宝贵的发展经验,但也需要看到该模式有较强的约束条件,并不适用于指导一国内的产业转移。更需要了解日本、韩国等东亚后发经济体的成功不仅仅是靠“雁阵模式”,而是依靠后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升级取得了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也受益于全球化进程,但长期依赖全球价值链的分工模式阻碍了中国创新能力的积累、拉大了区域差距,为中国区域内产业转移和升级造成了结构性障碍。为了更好地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国的区域间产业分工体系构建必须按照“双循环”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区域间产业分工,以区域协同发展与城市群建设为抓手,利用国内超大市场和消费升级的优势,在区域间分工的基础上优化配置产业链、供应链,破解地区间产业分化的难题,也可以为欠发达地区发展贡献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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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轩,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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